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向环超)近年来,永顺县检察院始终将妇女权益保护作为检察工作重点,通过严厉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犯罪、持续开展司法救助、优化推动社会综合治理等方式,多措并举深化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工作,努力让每一名妇女有更多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
精准普法 伴“她”同行

针对新时代女性群体日益增长的法治服务需求,检察机关应该怎样发力?
永顺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学雷锋纪念日、“三八”国际劳动妇女节、消费者权益日、六一儿童节等节点开展的普法活动回答了这个问题。
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妇女法律意识、维权意识,让更多人参与到妇女权益保护中来,该院以女性群体关心关注的维权热点问题为切入点,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0余次,让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走进企业、社区、乡镇、学校,增强公众对妇女权益保护的认知和自觉程度,助推形成尊重女性、保护女性的良好氛围。
“法治是保障妇女权益的有力武器。我们将持续强化普法宣传和教育引导,加强与县妇联、团县委等部门协作,做深、做实、做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各项工作,真正做到为群众办实事、解难事。”永顺县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于永亮介绍。
传递“检爱” 给“她”温暖
“感谢检察院和检察官的及时援助,这笔司法救助金对我们来说太重要了。”司法救助申请人秦某的奶奶对回访的检察官说道。
据悉,秦某和妹妹因一起案件失去了父母,变成了事实无人抚养的孤儿,爷爷奶奶年事已高且没有经济来源,无力抚养两个孩子。案件进入检察环节后,永顺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立刻开展入户走访。
经调查核实,该院检察官认为,秦某一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,帮助其申请了国家司法救助金,在给予司法救助金的同时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和安抚,让秦某一家感受到司法温暖,重拾生活信心。
为了加大救助力度,该院还提请湘西州人民检察院进行联合救助,共同向秦某一家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元。这是永顺县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、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一个缩影。
近年来,永顺县检察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对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的案件开辟“绿色通道”,加强与妇联、民政及政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联系,共受理涉妇女权益保护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5件,救助困难妇女16人,发放救助金13万元,救助困难妇女儿童人数占全部救助对象的70%,救助困难妇女儿童金额占救助总金额的73.07%,进一步兜牢民生底线。
能动履职 帮“她”发声
“我们已经督促该美容院整改到位,并对全县30余家医疗美容场所开展了自查自纠。”2024年以来,永顺县检察院办理了3起涉美容场所的关于妇女权益公益诉讼案件,针对美容院情况制发了检察建议,被建议单位积极响应。
针对医疗美容行业乱象,该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,永顺县辖区内多家美容院存在销售三无产品及过期产品、无证经营、营业执照过期、未办理健康证、美容项目价格未对外公示、未提供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和相关证明等问题,侵害了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。
对此,永顺县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,建议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,对辖区内医疗美容行业经营乱象突出问题开展全面核查和整治,督促美容院及时整改,消除安全隐患,充分保护妇女群众健康权益,筑牢医疗美容行业安全“堤坝”。
妇女是人类社会的“半边天”,是推动社会进步的火花,在推动家庭建设、社会发展和进步上发挥着重要作用。永顺县检察院将不断提升以法治守护“半边天”的检察能力水平,以更有力度、更有温度的检察履职,推动解决女性群体的急难愁盼,努力让每一个“她”都能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与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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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湖南法治报









